(二)健全执行工作部门协作联动机制。由党委政法委牵头健全执行工作部门协作联动机制,人民法院承担主体责任,公安、民政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、自然资源、住房城乡建设、交通运输、农业农村、市场监管、金融监管等部门各司其职、通力协作、齐抓共管,形成工作整体合力。检察机关要加强对民事、行政执行包括非诉执行活动的法律监督,推动依法执行、规范执行。纪检监察机关加强对党政机关及领导干部干扰执行工作的责任追究。对于帮助进行虚假诉讼、公证、仲裁等以转移财产、逃避执行的律师、公证员、仲裁员等法律服务人员,由行业协会和司法行政主管部门加大惩罚力度。各地区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执行机构建设,强化人、财、物保障。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作为执行工作部门协作联动机制日常联络机构,切实负起责任。对确定的各项任务措施,明确责任部门和时间表、路线图,确保2019年年底前落实到位。
(三)加强执行队伍建设。推动执行队伍正规化、专业化、职业化,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、执法为民、敢于担当、清正廉洁的执行队伍,为解决执行难提供有力组织保障。各地区各部门积极引入专业力量参与执行,建立健全仲裁、公证、律师、会计、审计等专业机构和人员深度参与执行的工作机制,形成解决执行难的社会合力。
(四)加强舆论宣传工作。综合运用传统媒体和新媒体,加强正面宣传,充分展现加强执行工作、切实解决执行难的决心和成效。有计划地宣传报道一批典型案件,彰显法治权威,形成全社会理解支持参与的浓厚氛围。完善落实“三同步”工作机制,加强舆论引导,做好法律政策宣讲、解疑释惑等工作,及时回应,有效引导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