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关于印发 《关于加强综合治理从源头切实解决执行难问题的意见》的通知
来源: | 作者:秦夏科技 | 发布时间: 2023-08-29 | 1154 次浏览 | 分享到:

  (五)强化对公职人员的信用监督。人民法院应及时将党员、公职人员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以及非法干预、妨害执行等情况,提供给组织人事部门等单位掌握,采取适当方式共同督促改正。对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、非法干预或妨碍执行的党员、公职人员,构成违纪违法的,分别按照《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》和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》等有关规定处理。

  (六)加大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、裁定等违法犯罪行为打击力度。公、检、法等政法机关加强协调配合,统一立案标准,建立常态化打击拒执犯罪工作机制。对拒不执行生效判决、裁定以及其他妨碍执行的犯罪行为,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及时立案侦查,检察机关应当依法及时批准逮捕和审查起诉,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及时审理。公安机关不予立案、检察机关不予起诉的,应当出具法律文书,畅通当事人自诉渠道。逐步建立起以当事人刑事自诉为主的拒不执行判决、裁定罪的诉讼模式,加大对以虚假诉讼、虚假仲裁、虚假公证等方式转移财产、逃避执行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。

 

  三、加强和改进人民法院执行工作

 

  (一)推进执行信息化建设。完善执行查控系统建设,实现对被执行人不动产、车辆、证券、股权、存款及其他金融产品等主要财产形式的网络化、自动化查控。加强联合惩戒系统建设并与“互联网+监管”系统联通对接,对失信被执行人实现网络化自动监督、自动惩戒。建立健全司法网络询价制度,利用云计算、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进行网络询价,确定财产处置的参考价格。完善网络司法拍卖工作,实现司法拍卖模式迭代升级。完善四级法院一体化的执行案件办案平台,强化节点管控,实现案件管理的信息化、智能化。

  (二)提升执行规范化水平。健全执行规范制度体系,加强执行领域司法解释工作,建立完善以操作规程为核心的执行行为规范体系。加大执行公开力度,全面推进阳光执行。规范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的结案程序,完善恢复执行程序。强化全国执行指挥系统建设,确保统一管理、统一指挥、统一协调的执行工作机制有效运行。树立依法执行、规范执行、公正执行、善意执行、文明执行理念,依法保护产权。依法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,严格区分非法所得和合法财产,最大限度降低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。拓宽执行监管渠道,健全执行监督体系。

  (三)加大强制执行力度。依法充分适用罚款、拘留、限制出境等强制执行措施,加大对抗拒执行、阻碍执行、暴力抗法行为的惩治力度。完善反规避执行工作机制,严厉打击拒执犯罪,切实增强执行威慑力。